【网警提醒】无线不代表无底线 公共场所提供WiFi要做好安全措施

2017-03-22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上网已不再是仅仅趴在电脑前,手握着鼠标眼睛盯着电脑了~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网民,更倾向于使用移动终端实现随时随地上网。

每到一个新地方,第一时间做的事情是掏出手机看看有没有能用的Wi-Fi~~

殊不知,未经安全认证的WiFi,已经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窃取公民账户资金和个人信息的重要途径!

据报道——

在去年的315晚会现场测试中,连上一个免费Wi-Fi,只要打开消费类软件,订单和消费记录统统被提取!包括你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甚至哪天几时你看了一场什么电影……

所以,为加强对公众场所无线上网安全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机关纷纷采取了相关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第33号令)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第82号令)等。

提供WIFI上网的公共场所主要包括:

公共交通服务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住宿服务场所;休闲餐饮和连锁餐饮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文化服务场所;购物场所;金融服务场所;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其他提供无线上网服务的公共场所。

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向公众提供Wi-Fi无线上网服务的互联网提供企业和场所运营主体应到当地公安机关网警部门办理备案,备案时应提交联网相关信息资料(如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号码、网络提供商和无线上网设备提供商等)。

⊙Wi-Fi无线上网场所应当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安全措施。公安机关负责对相关场所落实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可自行研发和选择取得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经公安机关检测合格的安全设备。

科普

不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法律后果

⊙为公众提供无线Wi-Fi上网服务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若拒不落实相关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而继续提供互联网服务的,根据《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十五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

那么为什么要严格要求公共WiFi设备?

安装并运行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并提供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的联网接口,提升公共场所无线Wi-Fi接入的安全防护能力,减少安全风险,有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有利于防范和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那么蹭网族如何知道自己连上了安全正规的WiFi呢?

两种认证方式,一是手机认证:(1)连接网络 (2)自动弹出认证页(或打开浏览器)(3)输入手机号认证(4)手机连接成功

二是微信认证:(1)连接网络(2)自动弹出认证页(或打开浏览器)(3)开启微信认证(4)手机连接成功

标温馨提示

建议广大商用WIFI建设单位:在做组网搭建时,应选择具有商业WiFi销售许可证的商家,搭建一个安全上网的环境,也能避免商家因WiFi安全问题更换或升级设备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

网络安全不容忽视    政府层面对维盟Wi-Fi表示认可


作为专业的无线解决方案及商用WIFI设备提供商,维盟一直致力于打造安全、便捷、智能的Wi-Fi,为商家及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网络安全服务,更能让商家、代理商、城市运营商用的放心。

出门在外,公共场所,连接维盟Wi-Fi,再也不担心被黑客“钓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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